《當小芝被健爹爹拋棄時》(第一輯) 最終回:達成夢想不等於幸福 作者:車里厘 本故事純屬虛構 作者不會為閣下的任何損失負上責任 --- 「字典…對不起…原來我真的不愛你…」小芝說。 「……」字典無奈。 「其實…健已經把將有事告訴給我了…」 (不是吧?那健出爾反爾!不…我一定要告他!)字典想。 「計程車∼」小芝說。 小芝乘坐計程車去了,字典無奈的呆站。 --- 「啦啦啦」健的手提電話響起「你好。…甚麼事?我出爾反爾?不要告我…不要…」字典收了線。 「引字典入獄,快要成功了!」 --- 「叮噹。」門鐘響起「我回來了!」小芝說。 「今次我們很成功呀!字典說明天要告健偷窺別人!」信信興奮的說。 「好極了!」 --- 半個月後 「全體起立,鞠躬!」 「檔案F5896,偷窺案。」 「嗯,辯方可以選擇自辯或由律師處理。」法官說。 「我自辯。」字典說。 「我半個月前,在大姑公廁外看到有人偷窺露比…」 「不是嗎?!?!」露比大叫。 「請受害人保持肅靜。」法官說。 「而那人…就是…健!」字典說。 「有沒有證物?」法官說。 「有!那就是我的相機!」 (哈哈哈!)健的心媟t笑。 工作人員把健的相機傳到法官上,法官看到後非常憤怒。 「你是不是以為我是智障的?」 「嗄?」 「根本就是你偷窺露比!字典!」 「……」 「你無需答辯!本席宣佈,字典偷窺罪成立,判十年監!其餘無罪釋放!」 「好極了!」小芝和信信異口同聲的說。 「呀…呀…救命呀!我是潘金蓮!喜喜可!」露比發瘋了。 「親愛的∼有沒有青山精神病院的電話∼」小芝問。 「當然有!」 不久後,青山的職員用專車把露比送入醫院,作心理治療。 --- 一年後 「起床吧!小芝!」健說。 「現在還是深夜吧…」小芝答。 「不!九時十分了!」 「不是吧?」小芝看看鬧鐘「死!」 --- 教堂外 「為何小芝這樣久也沒來…」信信道「是不是她遇上意外呢?」 從遠處看到小芝。 「小芝!快進教堂吧!」信信說「你總是令人擔心的!」 「……讓我休息吧……」小芝說。 --- 教堂 「小芝,你是否願意嫁給信信,作為他的妻子?」神父問。 「我願意。」小芝答。 「信信,你是否願意娶小芝,作為她的丈夫?」神父問。 「我願意。」信信答。 然後他們一起親愛,親友們也很開心。 但是,他們真的可以開開心心的活下去嗎? --- 多謝大家一路以來的支持,我車里厘將會可能繼續《當幸福被水手張磨滅時》(第二輯),究竟又會有甚麼劇情呢?暫時不能透露!你們遲一點便可以知道了∼ 我很希望大家可以提供一些意見給我,讓我於第二輯可以作得更佳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