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pichu 於 3/9/2008 05:13 PM 發表  人獸戀也是一種愛,既然人獸快樂,而且又不會令其他人都去和獸去談戀愛,為何不能合法化呢? 其實人獸戀何來不道德呢?身體結構不符合並不代表不道德,更不代表就因此不能相愛, 而且性取向並不是人或獸所能決定的,我 ... 就乾脆把這也合法化吧:loveliness:(誤) 我也接受人獸婚姻的:hug:其實人獸戀也沒啥大問題啦:hug:只不過問題是何來知道那隻獸願不願意結婚 [ 本帖最後由 無聊人=.= 於 3/9/2008 06:15 PM 編輯 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