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天旗福XDDDDDD 唔想下下ban...d人就話唔做野... 執正黎做...又話冇機會比.../.\pichu 發表於 8/10/2009 06:51 AM
所以當高層是吃力不討好的 要是全部案件按章辦理的話,花上一天也做不完 總版的存在意義不只是BAN人,請大家體諒一下吧secret 發表於 8/10/2009 01:38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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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之卡比召喚!(喂!wwwelvis 發表於 6/10/2009 09:21 PM
唉 邊個衰人幫我改呢個名/.\小星★ 發表於 9/10/2009 09:36
路過,這個名很有我的創作風格[sf]冰火 發表於 9/10/2009 11:58 PM
路過翻了4層帖的CD-ROM的愚言 用pokemon~做名字的人有很多 我想這樣應該全都ban 是了 , 有些版主可是曾用pokemon甚麽的用來做名字呢 個人對分身的看法是「他不再挑起火就不理他」 連某小_★都被人接 ...Sonic 發表於 10/10/2009 12:26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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